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平阳县政府餐厅5-6楼,电话:23811007,电子邮箱:pingyang@wzfda.gov.cn.

一、基本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37条,机构概况类信息4条,占10.8%;政务动态类信息2条,占5.4%;重点业务类信息28条,占75.6%;其它类信息3条,占8.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需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51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37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一)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未答复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