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平阳县平瑞路578号,电话:0577-637390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县市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广度,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宣传载体,发布包括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在内的各类信息110余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依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等平台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

(二)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任务,包括受理登记、转办分送、业务协调、答复材料的发送及资料归档等。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已办结2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局统一协调、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各级领导层层把关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一是统筹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等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整合,为信息公开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载体。进一步对公开内容梳理细分,进一步丰富专栏的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

(五)落实监督保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监督主体责任,逐项贯彻抓好落实。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3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7

行政强制

2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8

1

1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还需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定期公开、定期检查、定期整改的自觉意识还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限,部分信息涉及敏感内容,需要谨慎处理公开范围;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四是工作保障还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不足,工作人员政策水平、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2025年全系统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务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意识,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推进;二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目的,持续优化信息公开范围界定,确保公开信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通过文字、图表等多种解读形式,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进行多方位解读,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四是持续加强工作保障,加大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