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县资管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资管办综合科联系(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谐嘉园三层;电话:0577-63193033;传真:0577-631932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阳县资管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助力法治平阳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平阳县资管办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9条;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1250条,其中发布新闻动态信息23条,建设工程信息201条,政府国企采购信息274条,土地交易信息63条,产权交易信息71条,保证金退还信息74条,乡镇信息527条,曝光台信息3条,挂牌信息1条,公告信息14条。公开网站及时更新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依法依规及时作出答复。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增强能动意识。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等民众关心的内容和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梳理调整已经设置的信息公开目录,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全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新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逐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确保高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