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凤卧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zjp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凤卧镇政务服务中心,邮编:325400,电话:0577-581137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凤卧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以来,凤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凤卧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6条,包括机构信息25条,乡镇部门文件3条,计划总结4条,通知公告7条,人事任免3条,财政管理6条,办事指南2条,惠民惠农2条,筹资筹劳3条,社会救助3条,应急预案3条等,并及时公布凤卧镇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决策事项3件,对重大项目进行公开2件。
积极做好政务服务网和网站集约化管理建设情况的同时,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公众建议的征集、处理、反馈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包括邮寄、网络、现场等,对来电群众耐心答疑,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水平。同时为方便群众申请,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外网电脑,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指导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镇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度结转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监督和指导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及时将需要上传的文件镇里汇总至政务公开网站管理人员处,有负责人统一上传公开内容。明确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公开网站,党建办(宣传)负责新媒体平台。
(四)平台建设
通过上级部门的指导,对平台目录等进行了规范,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同时丰富公开形式,如“凤卧浙江红都”微信公众号等。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传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
共有三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一人专职,设立AB岗,由一名正股干部负责对平台进行监督,通过各单位责任人网络联系群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并对上级反映的内容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政务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办理情况方面,2021年,我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积极部署。据统计,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年受理办结88件,按期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回访核实率100%。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较好,未出现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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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
二是政务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目前我镇政务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很少做到图文并茂。
2、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使命担当。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成效。优化公开渠道,对群众关切的热点事项进行及时回应,满足群众办事及信息获取多元化需求,真正打通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不断汇聚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强大合力。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强化民主监督,打造阳光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经常性开展学习培训会,形成人人懂政务公开、人人会政务公开、人人关心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