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139708/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电话:0577-63735008,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16条,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公开办事指南2139项,短信平台提醒或反馈信息50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办理规范指引,严管规范答复申请规范。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监督和指导信息公开文件上传,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对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进行及时整改,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托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到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性政府文件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优化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按要求逐项抓好整改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政务公开的内容单一,数量偏少;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中心将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内容创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