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2017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平阳县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昆敖路247号,邮编:325400,电话:0577-58100812)。
一、基本概况
2017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可信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了民心,积极推动畜牧工作的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就2017年来的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从2017年以来,由1名负责人专职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文信息管理,成立信息公开小组统一梳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按时对各个科室节点的信息逐个进行清理和调整并对工作不到位的科室逐个进行电话联系整改,目前各科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科室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之中,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信息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同时利用信息公开网络工作群、县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和监督考核制度。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制订审查的程序,建立《平阳县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从秘书拟稿,到领导签发,到文书发文,层层把关、逐个落实、做到公开前要审核,关口前移,责任到人。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下发了《关于调整县畜牧兽医局保密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此项工作被纳入单位日常工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平阳县畜牧兽医局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资金、财政人事、政务动态及需公告公示各类文件等。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平阳县畜牧兽医局未收到依申请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平阳县畜牧兽医局不存在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平阳县畜牧兽医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平阳县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把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考虑,能公开的争取在第一时间公开;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群众理解政策,推动政策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畜牧业法律法规政策、美丽牧场建设、畜牧业监督行政执法及畜牧业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注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等流程,进一步加强部门内各科室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做到依法、高效、及时地发布有关政务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对个别被申请频繁的部门单位加强指导和探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情况 | —— | ——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单位负责人:温从达 审核人:章胜培 填报人:杨锋
联系电话:0577-58100812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