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推进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医疗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强化平台建设管理,完善监督保障体系,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有利推动医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 规范有序做好信息公开
1、建立完善公开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并完善《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发布。健全《医疗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凡上报的信息,均需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宣传,减少不必要的违法风险和泄密风险,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深入推进落实“五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注重政策公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完善医保惠民政策、医保“最多跑一次”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等医保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重要活动等信息,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县医保发展的最新情况,大力宣传医保有关决策部署。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实地走访等渠道认真开展民意征集工作。完善医保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加强局信箱建设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今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3件、协办件2件,政协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内容涉及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地域范围、医疗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均按时答复完毕,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和引导,充分利用信息宣传渠道围绕医保重点工作以及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的放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增进共识。
4、严格落实执法公示
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过程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医保案件处罚办案规范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并及时将基金监管工作进展进行公示,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 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管理
1、加强信息动态维护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对相关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通过政府文件结构化,将文件数据划分出“组配分类”“公开方式”“发文字号”“服务对象”等属性,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文信息公开格式。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和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按规范流程,及时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确保机构改革与政务公开职能同步调整。
2、完善政府信息基本要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失效的已公开文件及时标注文件废止、失效情况。及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政府信息资源栏目分类调整,,明确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推进信息公开目录的开设和调整优化,及时公布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将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调整情况向公众公开。
3、规范政府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实时归档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三) 提升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1、用好线上平台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广播等平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做好医保筹资、欺诈骗保等医保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新媒体便捷优势、充分考虑群体、认知差异,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50余篇,同比增加124%,《温州日报》微改革栏目宣传报道1篇,浙江省医保局网站、温州市医保局网站报道1篇,浙江之声电台、温州新闻网站、“最多跑一次”微信公众号报道1篇,《平阳新闻》等县级媒体报道不少于4篇。
2、用好线下渠道
联合乡镇和两定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利用好乡镇社区、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推进医保筹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电子凭证等医保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两定机构培训5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2万余份,海报1000余张,所有定点医院滚动播放宣传警示片、医保政策宣传片,为2000余人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四) 着力夯实公开支撑保障
1、抓组织领导
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事项的对接和落实,共同抓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我县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对策措施,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2、抓工作推进
将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年度工作任务,融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强化问题导向,带全局、促基层,形成从部署到落实到督察到反馈的工作链条,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健全完善宣传培训机制,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和公开意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做好信息公开,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
3、抓整改落实
研究制定《平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宣传方案》,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指导力度,组织开展月、季度工作检查测评,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考核,落实监督机制,对省、市、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4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719658.9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对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公开力度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期望和需求;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公开形式与广大群众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等。今后,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反馈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处室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全过程。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增强职工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通过量化考核、完善激励机制等形式,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