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阳镇吉祥路112号人才大楼,电话:0577-58105584,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平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化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平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任务要点,及时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规划信息、公告通知等35条,并及时更新局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基本信息等内容。“平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24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去年结转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一文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事项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与安全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

(四)平台建设

深化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充分利用“平阳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作用,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以视频、音频、图解、动漫等为媒介,拓展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截至2023年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129,418人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同时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切实发展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二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透明、高效。;

二是不断加强工作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视频培训、网络授课等方式,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系统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及时查找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与短板,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