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平阳大厦八楼,电话:63739385,电子邮箱:wzhzwx888@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3月2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11条,占8.2%;政策文件类信息18条,占13.4%;政务动态类信息18条,占13.4%;行政执法类信息5条,占3.7%;重点业务类信息5条,占3.7%;其它类信息77条,占57.5%。同时,本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200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限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现象;在免予公开信息类目的梳理上存在不完整现象。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本局已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有些问题已得到及时整改,如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不完整问题,本委已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了调整补充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附件: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1

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数


①2003-2007年信息公开

67

②2008年信息公开

134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其他形式申请数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总数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