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平阳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昆阳镇雅河路228号,电话:63732805,电子邮箱:sfdt123@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4月13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35条,占58.3%;政务动态类信息19条,占31.7%;其它类信息6条,占10.0%。同时,本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2013年以来,虽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县司法行政网站,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缺少专职人员。

  (二)具体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行政网站、户外宣传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3.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60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35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一)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未答复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