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其他报告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zjp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电话:0577-63713190,电子邮箱:pyxjxj2013@163.com。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取得一定成绩。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拟文科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落实按规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排出了九大项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核制度和程序,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办公室严格把关,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一律及时通过印发文件、上网公布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搭建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渠道。一是切实抓好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建设。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公告栏”、“平阳经信信息”等栏目内容。目前,我局所起草、县政府发文的文件,亦可在我局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二是通过新闻、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及时将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发布于众。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和局门户网站共录入并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8条。其中: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信息类占80%以上,其次是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的内容涵盖县经信局的行政许可、执法事项、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共项目建设、公共财政运作以及其他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信息没有第一时间发布在网上。明年将落实专人负责,熟悉具体业务操作,保障信息的公开性、及时性。在2014年,具体改进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不够多等问题。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二)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类事项。

八、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48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20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一)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未答复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