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教育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平阳县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政策文件信息公开情况、本部门牵头落实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577-58102911)。

  一、政策文件信息公开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014年初,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同时,我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实效。

  (二)公开制度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及县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经过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了《平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公开内容,并定期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各学校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社会对教育的满意率显著提高。

  (三)政策性文件公开情况。2014年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共14件,主动公开14件;县教育局新闻宣传围绕局中心工作,主动加强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引导,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通过《新平阳》报纸、平阳电台热线访谈等媒体就考试招生、课后托管等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解读3次。2014年度,县招生办就“阳光招生”,共接受社会咨询电话300多个,接待群众当面咨询近200人次;共答复“阳光平阳·纠纷问效”网络问政94件。

  二、本部门牵头落实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公开。在平阳教育网上开设“公告公示”栏,特别公开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师考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评优评先、阳光招生、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全年度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8件。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县教育局建立当面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受理工作,并负责公文信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审查等工作;其他各科室负责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201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部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三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用还需更好发挥。

  今后,县教育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细化《教育信息公开目录》,将其作为科室(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据,做到按规定公开的全部公开。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县教育局门户网站资源,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完善各专栏的信息共享,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同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度,提升信息公开查阅服务水平,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有关咨询服务,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促进教育行政机关的效能和行风建设。

   

   

  平阳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