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平阳县统计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制度》、《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四个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二)责任落实到位。我局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科室(队)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从纸质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网络、电视报纸等实现全方位公开。对平阳县统计信息网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新兴媒体的运用,开通“平阳统计”微博,健全统计QQ群等,及时发布通知、公告、统计小常识等,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配合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为重点,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每月编发两期《平阳县统计月报》和一期《温州市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小册子;及时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和平阳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发布了《平阳县201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平阳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等,并在《新平阳报》上予以刊登,统计数据的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此外,还专门出版了《2015解读平阳经济社会》、《平阳统计年鉴》、《平阳县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简要本》等书籍,为各界深层次了解平阳经济提供参考资料。

(二)政策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制定并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93件,并及时针对热点舆论开展信息解读回应。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封开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根据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县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 2015年,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45篇、统计信息92篇,工作动态156篇。

在信息公开形式上,我们充分利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和平阳县统计信息网、《新平阳报》、《平阳统计分析》、《平阳统计信息》、“平阳统计”微博等媒体,做好统计年度公报、分析、信息,统计月度数据信息、政务信息等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现有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针对这些存在问题,2016年,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查分析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整合信息资源,不断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附: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平阳县统计局

2016年1月7日

附件

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情况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