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商务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本局网站、机关党建网、新平阳报等形式公开。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部门工作动态、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告公示、数据统计、政策法规等类别。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尚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主要是:单位工作人员较少,考核任务较重,信息公开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民众关注、关心问题的公开。
平阳县商务局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平阳县商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情况 | —— | ——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单位负责人:彭立孚 审核人:肖淑霞 填报人:陈会俊
联系电话:58123308 填报日期:201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