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昆阳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和《通知》)要求,现公布2017年度昆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昆阳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制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办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建立健全以镇机关各部门和各社区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采集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三)畅通公开渠道。我镇除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外,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和数量。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有:机构信息8条,政策文件20条,决策信息7条,工作信息45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管理1条,办事指南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强对低保工作、城乡医保、食品安全、施教区划分等民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未发生针对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举报投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下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深入抓好《条例》和《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落实推进,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昆阳镇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情况

——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倪小聪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