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将2018年度平阳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概况
县司法局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平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为主要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全面、深入听取群众投诉建议。
2018年,县司法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文件规定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制发规范性文件15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9条。其中,公开普法信息19条,人民调解3条,法律援助7条,矫正工作2条,律师工作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所列内容,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在政务微博(“平阳司法在线_平阳普法”)主动公开信息33条,在政务微信(“平阳普法”)主动公开信息38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已建立并落实当面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全年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数为0,收到申请数为0,申请办结数为0,申请答复数为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存在被动性,全局性、前瞻性不够。没能做好与上级信息公开部门主动交流与对接。信息公开工作浮于表面、深入不够,没能及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网站迁移后产生的数据丢失情况没能及时应对,个别栏目与内容不符等情况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造成问题处置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本部门出台的各类文件和工作信息,对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的较少。三是信息技术有待提高,对新平台的操作不熟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及时反馈。积极对接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精神,对网页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解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扩大公开范围,主动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开展自查自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网站更新问题,全面做好自查问题整改。
平阳县司法局
2019年1月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5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林海丹 审核人:陈道宠 填报人:翁晓君
联系电话:630507 填报日期: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