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平阳县支行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三个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公正、公开、便民的基本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市中支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支行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支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突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
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支行根据对外履职工作的实际,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支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支行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重点工作等。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三、丰富形式,拓宽宣传载体
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网络建设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宣传手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结合“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创新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发布7期专题宣传,建立44个文化礼堂防范金融风险宣传点,结合民俗文化,开设金融知识微讲堂,多次前往凤卧镇吴谭桥村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金融消费意识,促进群众权益得到保障,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通过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阳电视台、《新平阳》等地方主流新闻媒体、行政许可窗口摆放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支行机构职责和设置情况、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及时进行信息的增加和变更。2018年共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10459条。
第三部分: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未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情况。
第四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平阳县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第六部分: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未发生申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七部分: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未发生举报投诉的情况。
第八部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费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未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部分: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配备一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平阳县支行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人次。
第十一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支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支行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领域的政务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第十二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459 |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45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0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 | 万元 | 0.00 | |||
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
单位负责人: | 盛普凡 | 审核人: | 孔繁虎 | 填报人: | 钟青青 |
联系电话: | 63266903 | 填报日期: | 2019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