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阳县教育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编制。现将2019年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全文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zjpy.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25400,电话:0577-63722551 。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公开目录情况。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平阳县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34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9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128条。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无此项信息;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无此项信息;
(3)财政预决算信息及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4条;
(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无此项信息;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无此项信息;
(6)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共公开2条(如《 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2018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优、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等);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项《 关于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拆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草案)的公示》;
(8)教育政策9项;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共公开3条(《 关于开展校(园)方责任险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的通知》);
(10)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此项信息;
(1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无此项信息;
(1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2项,《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9年“慈善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1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无此项信息;
(1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无此项信息;
(15)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情况,无此项信息;
(16)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情况,无此项信息。
2.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2019年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发布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个单位在拟稿、公示、征集意见、送审、文件发布和解读材料等流程统一化、规范化。同时,研究制作政策解读范本模板,严肃把关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结合网站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查漏补缺,在文件发布同一时间内公开政策解读材料,做到每个政策文件有解读,每个解读有关联。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2条。
3.规范网站内容发布管理。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监督和指导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文件上传,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对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2019年,所有涉及到的单位数据已经全部整合完成,相关的指南内容均已经更新。
(二)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策解读。今年我局对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以视频、图文和动漫形式进行解读,内容准确,通俗易懂,易于传播,有的还在“平阳第一时间”、“平阳发布”等公众号平台转载,对推广政策起到积极性作用。
(三)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全面。我局紧紧围绕平阳县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托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可公开的信息逐一在网上发布。截至12月27日,我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8条,其中招生管理3条,教育政策27条,公民咨询5条,教育概况18条,财政信息5条。
(四)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全年收到2条,但均已撤销。
(五)夯实平台建设,加强培训和宣传。2019年8月县教育局被确定为平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试点单位,由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为试点单位配置了三台大屏幕触摸屏电脑,并对成立领导小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建设等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要求。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六)加强监督,严格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 | 2 | |||||||
(七)总计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深入不够,没能及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全局性、前瞻性不够,侧重结果公开,全程公开意识不够;缺乏宣传,公众参与度不足。下步改进计划:
1.继续加大宣传。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针对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多样式的解读。对涉及面比较广的政策文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发放和现场解读。
2.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审核发布相关文件前置环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3.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安排专人每日巡查,重点检查每日网站更新情况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完整;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汇报。
单位名称:平阳县教育局 单位负责人:易际亮
审核人:郑兴 填报人:陈冯
联系电话:0577-63722551 日期: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