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1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报刊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3条,微信微博动态信息推送达439条,并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主动向市民公开空气质量信息161条。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一)加强学习培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县府办及时组织各单位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我局根据县政府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时限和发布程序,及时检查督促环境信息的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可公开快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完整。

(二)完善相关制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发布。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各职能科室对照责任分工,经负责人核实及分管领导审批的各自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对于公文类信息,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由拟稿人确定,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包括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信息内容等,均按照信息公开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实施保密审查,建立了信息来源科室、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三重审查制度,确保不泄露信息。

(三)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县府办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版面,合理设置“审批公示”、“审批公告”、“验收公示”、“验收公告”、“城市空气质量”、“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海洋环境保护”等栏目,并充实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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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对于出台的政策,根据政策的实施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平阳县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和《平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信息,其中《平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更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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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策解读

(五)依申请公开方面。力推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为规范依申请信件收件、流转审阅办理、答复寄件等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办理流程,办理答复更加规范化。2019年共完成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

(六)提升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管理与监督。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始终把“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将原有的栏目归类整合,合理设置版面,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充实信息发布内容,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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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门户网站

二是强化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紧跟时代步伐,把握时代脉搏,不断加强“平阳环保”和“美丽平阳水乡”两个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是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坚持将网站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建立网站检查日巡视制度,将每日读网纳入日常常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网站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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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各类政策文件、决策信息等公文149条,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污染防治等信息196条,在“平阳环保”和“美丽平阳水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图文并茂的动态信息439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公布执法依据和执法人员名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406条、行政处罚信息174条、行政强制信息53条。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网站和门户网站链接浙江省空气质量指数发布平台,供广大市民查询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并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主动向市民公开空气质量信息161条,定期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25条。加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我县7家污水处理厂、19家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以及企业信用等级等信息在“绿色温州”全市统一平台上发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

增145

4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7

增67

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

减24

174

行政强制

4

增49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242481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属于“自然人”申请和“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次。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难题需要破解。一是公开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新修订《条例》和《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要求刚发布,相关科室对于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对公开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熟练,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过程中,海洋环境保护、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相关职责划入我局,这些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理顺。三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一般身兼多职,侧重于繁重而纷杂的本职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偶有排版不规范、错别字出现,业务素质亟待提高。2020年我局将严格对照县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要求,聚焦当前存在的短板,进一步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推动信息公开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