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财政国资工作实际,积极部署、规范操作,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透明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全力打造服务型“阳光”财政,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持续完善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中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按照最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完善目录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365条。
二是有效运用多媒体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与平阳电视台、平阳报社等本地区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最新财政国资信息动态,全年录用财政国资信息4篇。积极运用微信新媒体扩大信息发布面,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切实提升“平阳财政”微信公众号的公信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全年累计推送微信信息18期41 篇,粉丝量稳步增长。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解读制度,发布的每件规范性文件均附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对2篇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尝试开展图形化解读,便于公众对有关制度内容和流程的理解。局领导带队开展“上门至少服务一次”活动,主动走进预算单位,送政策、解疑惑、听意见;开展进企业“三服务”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宣传解读政策,破解企业难题,共谋发展之策。
四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指导辅导。明确预决算公开时间、内容、格式、载体等要求,及时召开布置培训会议,建立部门自查与财政联审机制,建立预决算公开工作群,实时在线解答部门咨询。细化公开内容,层层深入推进。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进一步细化子项目,对财政预决算、各部门预决算、专项经费、扶贫资金、国有企业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实现非涉密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尤其是全力做好了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一年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58条。
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此外,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1 | 41 | 4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增27 | 2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增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1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1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挖掘,公开规范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及宣传仍要进一步探索。下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力争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