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结合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全力打造服务型“阳光”住建,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977条。其中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957条(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499条,“工作动态”栏目156条),在“平阳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2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3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科室、单位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协调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梳理调整已经设置的信息公开目录,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准确。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此外,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77-63889030)和举报信箱(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规划建设大楼一楼大厅),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6

-1681

4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3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7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4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3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4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制度还不熟悉。部分科室对办理业务产生的文件该不该公开,如何公开,还不能完全正确把握,导致部分该公开的文件没有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对公众的隐私保护还没有明确的要求。业务对象的哪些个人信息该保密,如何保密,未有统一的办法。

改进措施:

1、深入研究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办公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学习借鉴信息公开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不断改革、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与到信息公开中来,让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督促我们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