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平阳县统计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大厦17楼1706室,电话:63702706,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结合日常统计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平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条,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等多个方面,不断完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等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二是严格履行保密制度,发布前履行保密审批程序,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内容;三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做到相关信息网上及时公开;四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做到三级审批制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内容、程序、时限,并指定专人分别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确保主动、高效、有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阳县统计局采取网上公开信息的方式,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执法等栏目,规范公开时限,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具体负责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其他各股室积极配合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工作整改。对照工作要求,做到日常自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及时更新发布目录、完善发布内容,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统计业务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股室的配合,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要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时效性;三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统计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实现政务信息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