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69/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平阳县卫生健康大楼,电话:0577-58111369,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

研究制作政策解读多样性范本模板,严肃把关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结合网站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查漏补缺,在文件发布同一时间内公开政策解读材料,做到每个政策文件有解读,每个解读有关联。自2019年至今,我局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做到动画、图文、访谈、文字等多样性解读。

2. 结果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征求意见并公开,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意见的公告》,并将征求结果公开。

3. 执行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办公室积极围绕“两化”工作,及时梳理相关单位的“两化”目录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全面推出我局“两化”目录。今年5月份共整理出“卫生健康”主栏目,并下设10个子栏目,该做法有效的避免了部门重复发布操作,更直接的展示我局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内容,该栏目今年以共更新6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环节,并利用温州依申请系统的管理账号的对全县网上依申请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2021年1月份至今,县卫健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已办结0件;被提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余情形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职责要求,保证政府信息的丰富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2.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局机关各科室及各卫生健康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单位保密机构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

3. 规范性文件清理

党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8件,予以废止1件,宣布失效5件。政府行政规范性继续有效的2件.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我局在平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共设置五个栏目,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并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2. 公开方式多样化

为推动“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我局实行线上线下并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线上是把网站设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线下是发挥公示栏、滚动显示屏和发放资料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性、覆盖面。

3. 网站集约化

我县建设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政府网站,对信息发布、便民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进行统一管理。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库,推动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共享互认。

4. 网站监管

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保证监督力量到位。

(五)监督保障

1. 工作考核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卫生健康单位及各科室进行考核。局办公室对各网站发布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全面监督确保更新率,保证按照县里的要求,及时对各个栏目进行更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汇报,再针对不同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等处理。

2.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专职人员工作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着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工作敷衍应付,机构不建立,分工不到位,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范围不全面、公开目录不完整、保密审查不规范、监督考核不严格等现象。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不全面,随意性较大,主要表现为“两多两少”,一是政务信息梳理的多,实际公开的少;二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比较多,实际工作和按要求应公开的重点内容比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