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616605/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昆阳镇城隍路44号,电话:0577-63721487,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机关事务中心工作,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24条。其中,机构信息9条,占37.5%;政策文件3条,占12.5%;规划计划3条,占12.5%; 通知公告5条,占20.8%;工作信息1条,占4.2%; 人事信息2条,占8.3%;应急管理1条,占4.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度结转0件。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内容、程序、时限,并指定专人分别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确保主动、高效、有序公开。

(四)平台建设

2021年中心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中心严格遵守考评办法,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仍存在认识不足、主动意识不强的现象。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持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检查力度,持续做好日常检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