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传媒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平阳县传媒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传媒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xxgk.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传媒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西坑路49号,电话:58121100,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阳县传媒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台)实际,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中心(台)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根据平阳县政府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对受理机构、受理原则、受理形式,以及答复期限、答复形式等建立了明确细致的规范要求。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队伍建设。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主任(副台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责任人为成员,主抓该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此外,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整理汇总各相关科室公开信息内容,随时沟通,确保实时联系实时到位,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2021年,我中心(台)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网站内容发布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平阳县传媒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

(四)平台建设

全面拓宽主动公开途径。在积极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对公开内容针对性细化,进一步拓展、挖掘了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此外,我中心将持续研究和探索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调整平阳县传媒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根据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部署,做到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网站后台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创新不够,创新意识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接下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时效性。二要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三要加大自查力度,深入开展自查自整,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