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南雁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雁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124/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雁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雁镇兴雁路政府大院,电话:0577-58127952,邮编:3254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38条,其中社会救助占23.68%,其次是财政管理占15.7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2021年,南雁镇政府本级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2021年度,未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数量为0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21年度,没有涉及此项内容。
(三)平台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南雁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124/index.html),设有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共5个栏目。我镇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确保网站信息发布频率。
(四)监督保障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1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将主动公开情况的重要内容汇总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1.政务公开的数量还有待提升2.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南雁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形成了专人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但经办人员基本上都是身兼数职,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一定程度上造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注重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规范性。加强与县政务公开科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和工作部署,突出对网站信息发布时效性、标准化、准确率的把关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确保及时准确规范。二是建强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主力军。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主要负责人的沟通汇报,争取支持保障;强化具体经办人的业务指导,通过设置钉钉发布提醒、组织栏目交叉检查等方式,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