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111/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31129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各级政府推进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牢“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坚持把优待抚恤、移交安置、权益维护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服务退役军人各项事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将政府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组织全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把信息公开、信息宣传等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专人负责制,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一是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等相关政策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局主要领导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政策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真正“听得懂”“信得过”。此外,还通过日常性的培训和宣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优化办文流程。
(三)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检查督促。我局根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相关规定,对信息审查制度做了进一步规范,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按照信息类别、审核流程及要求进行发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宣传,畅通公开渠道。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维护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增加、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公开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便捷优势、充分考虑群体、认知差异,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47条。
(五)公开县人大和政协议案办理结果。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办理,将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做到领导领办和督办。今年我局未收到人大和政协议案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履职尽责,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办事程序,保证了局内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但同时也存在信息公开标准不够高、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提高。
政务公开有利于实现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制度、程序以及人才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健全机制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系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优抚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的优抚安置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的人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