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105/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453号安海大厦二楼右手边,电话:0577-63158869,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阳县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社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我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条,其中政策文件类7条、计划总结类3条、人事信息类8条、应急管理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根据平阳县政府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对受理机构、受理原则、受理形式,以及答复期限、答复形式等建立了明确细致的规范要求。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队伍建设。以县社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为副组长,各科室责任人为成员,主抓该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此外,确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环节,确保实时联系实时到位,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2023年,我社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网站内容发布管理。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和信息公开文件上传,时刻盯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和将过期栏目等情况。对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进行及时更改,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准确。对将过期栏目及时进行更新。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配合县政务公开科确保政府网站上所有业务系统、应用服务安全平稳运行,杜绝页面篡改、用户信息泄漏等风险。

(四)平台建设

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持续研究和探索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更新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发布,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用性和便捷度,努力把我社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调整平阳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社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配合县政务公开科对本单位历年规范性文件逐个梳理,清理了历年无效、失效、作废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要求做好公开工作。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需要加强。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务公开人员专业水平需要提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特别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受理、内容、边界等难以完全准确把握。2024年,我县将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素能提升,聚力优化提升,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创出特色、创出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