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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选任乡镇人民政府副职领导干部
工作办公室公告
(第一号)
经县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从我县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中选任乡镇人民政府副职领导干部工作。
一、选任的目标职位
这次选任的职位为平阳县乡镇人民政府副职领导职位,共有7个,在本县范围内选任。
二、选任人员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196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担任股级岗位正职三年以上;
4、属县管后备干部;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在2006年乡镇届末考察和2007年县机关部门届末考察中,民主推荐票数达到30%以上;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报名。各级组织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报名者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任职文件、荣誉证书、参加工作时间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07年4月19-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咨询电话:63726473 63712202
监督电话:63732009 83323456
平阳县选任乡镇人民政府副职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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