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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阳县委 (通知)
平委发〔2007〕130号
中共平阳县委 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选拔第六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
第四轮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和人才强县战略,激励我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刻苦钻研,奋发向上,拼搏奉献,充分发挥他们在加速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第六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四轮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广泛举荐,严格评选,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平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拔的人数、范围和条件
本轮选拔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5 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10 名。选拔工作在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平的垂直管理单位和在平工作3年以上的外来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均可参加评选,不受学历、职称、身份的限制。重点是直接从事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经济管理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人员。
凡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2003年12月以来在专业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贡献,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社会效益的人员,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2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已连续两轮选拔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可终身享受荣誉称号,不再参加选拔)。
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其中1项的;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其中一项的。
2、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取得多项省级新产品,其研究成果在生产、应用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完成省以上重点工程、科研和攻关项目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并获得省级以上认可。
4、在理论研究上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并主编、出版1部以上专著;或在正式认定的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优秀论文,并已在社会实践中推广,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被公认为我县某行业或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5、长期在农业第一线从事科技工作,为大面积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重要成绩,得到同行和群众公认,并获得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奖励的。
6、在教育工作中,教学教改成绩显著,教学水平或教学管理水平在市内享有较高声誉的,本人获得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级名师其中一项荣誉称号的;或获得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成果评比市一等奖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市一等奖2篇以上其中一项的。
7、从事卫生工作一线,在临床、预防医学等领域,有较高的诊疗水平,并得到社会和同行认同,且有较好医学理论研究,在国家一类医学卫生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国家二类医学卫生刊物发表4篇以上优秀论文,被公认为我县医学卫生技术某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运动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的成果,在专业技术上有较高的造诣,其创作作品、表演艺术、运动项目获省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奖项的,在同行中声誉较高者。
9、在其他专业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中有特殊才能,做出突出贡献,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者。
县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推荐条件:应是各行业或学科中的主要技术骨干,专业发展潜力大,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已取得显著的成效,其专业成果条件比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条件相应降一档次。
以上奖励或荣誉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如果系多人合作完成的,须是该项目、作品、业务技术等的主要完成者和承担者。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公开举荐。被推荐者需填写《平阳县第六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四轮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推荐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验证、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初评。
(二)评审。分初评、考察和联评3个阶段。
1、初评。根据推荐情况,成立工业类评审组、农业类评审组、教育类评审组、医药卫生类评审组、文艺新闻类评审组、综合类评审组等各系统评审组,分系统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初评由各系统评审组牵头,采取先公开评议,或进行成果答辩(面试),最后以打分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初定人员。评审组应由专家、业务骨干或资深工作者7--11人组成,评审组成员组成要体现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名单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2、考察。初定人员确定后,县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分系统对初评对象的政治表现、敬业精神、专业成果、业务水平、社会认同反映、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3、联评。成立县评审委员会,对各系统通过考察的初定人选进行联评复议,联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按得票多少为序从高票到低票取专业拔尖人才前15 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前10名,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公示和表彰。对经县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初选人员及其重要业绩情况分别在电视或报刊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最后由县委组织部集中各方面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县委、县政府批准发文公布,进行通报表彰。
四、享受待遇
(一)由县委、县政府授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奖金数额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人5000元,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每人3000元,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人每月享受300元工作津贴,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每人每月享受200元工作津贴,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已连续两轮选拔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而终身享受荣誉称号的,不再颁发奖金及享受工作津贴。
(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在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时,县科技局、科协等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安排;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承担专业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资料等,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帮助解决。
(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鉴定技能资格,晋升高级职称可以不占本单位指标;有关单位在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省“151”人才、市“551”人才时,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要优先考虑。
(五)公安、规划建设、土地、房管、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关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工作和生活。在住房安排或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子女入学和就业、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六)建立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健康档案,享受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在3年管理期内可享受外出疗养考察一次。
(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深造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周期性轮训。
五、管理办法
1、第六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四轮优秀青年专业专业管理期限为三年(2008年—2010年),实行动态管理。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所在单位直接管理,各有关单位协助管理。
2、实行三年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签订三年工作计划任务书,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县委组织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
3、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工作变动、职务任免等事宜,要事先征求县委组织部的意见。
六、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广为关注,因此,要加强领导,确保做到逐级评审、逐级把关、逐级负责、保质保量做好选拔工作。在选拔对象上,应该是自然科学领域多于社会科学领域,特别要把攻克生产难关、革新发明创造并取得重大经济价值的人才选拔出来。此项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严格把关;各归口系统要组织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业务水平高的行业专家成立评审组;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成果进行准确如实地鉴定。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人选推荐工作,并于12月31 日前将推荐对象名单和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上报平阳县委组织部 (人才办)。联系电话:0577-63715567,电子邮箱:63715567@163.com
附:1、平阳县第六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四轮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推荐表(可在平阳政府网(www.zjpy.gov.cn)、平阳人才网(www.pyxrc.com)下载)点击下载附件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平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2007年12月10日
主题词:人才 选拔 通知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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