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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6/2024-13986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4年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病虫灾害防控能力,全面巩固拓展环保督察整改行动,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平政办〔2023〕7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4年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种植在县域内的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采用植保无人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作业(允许周边县、市植保服务组织来我县跨区开展作业服务),且全年合计作业面积1000亩次(含自有种植面积)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含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有限公司、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

二、补贴方式

采用先作业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三、补贴面积认定

无人机内置存储作业数据和作业服务确认单作为认定补助面积的主要依据(小麦和油菜防治时间2024年2月开始,水稻和玉米防治时间4月下旬开始)。

四、补贴标准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办〔2023〕7号)文件,按5元/亩次的标准予以补助。

五、操作程序

(一)申请备案。作业服务组织如实填写申请表(附表1),经所在地乡镇农业部门同意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专班种植技术服务小组备案。同时须提交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备案表(附表2)和营业执照、民用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植保无人机发票、作业人员操作培训证及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请日期截至4月30日。

(二)备案公布。经局种植业发展专班种植技术服务小组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以上申请表等备案材料属实的服务组织就自动获得2024年度统防统治飞防服务作业补贴申请资格,并在平阳县政府网站(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公布。

(三)作业建档。作业服务组织要认真做好作业台账。飞防作业服务合同在签订后要及时报备,作业服务实施完成后要将病虫害飞防作业确认单(附表3)、作业数据(或飞防作业轨迹截图)、病虫害防治记录表(附表4),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附表5,Excel格式,按乡镇汇总)按时间顺序,装夹成册。

要求纸质台账和线上数字化台账同步进行梳理,且数据务必保持一致(除草和施肥等数据不计入),对无法提供无人机作业数据和飞防作业确认单的不予以补贴。作业档案及相关作业服务数据材料提交时间:小麦、油菜、早稻和春玉米为7月10日前,晚稻和夏秋玉米为10月10日前。

(四)作业面积审核。乡镇农业部门根据服务组织提供的无人机作业数据和飞防作业确认单等作业台账对本辖区内作业面积进行核实,并在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局种植业发展专班种植技术服务小组负责报送材料的审核和作业面积抽查。

(五)作业面积公示。乡镇农业部门对经核实的作业面积在乡镇政府公告栏进行集中公示(公示件样式见附件6、附表7)并拍照留档,公示期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递交公示件及公示证明到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专班种植技术服务小组。

(六)资金发放。局种植业发展专班种植技术服务小组对全县通过审核的作业数据进行汇总,计算补贴资金,并及时发送补贴资金申报信息,提示信息发出后1个月内,飞防服务组织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惠企直通车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平阳县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补贴申请表》。县级农业部门完成在线审查,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飞防服务组织发送公示(审核通过)提醒。经公示无异议(审核通过)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支付系统向飞防服务组织的基本户账户拨付飞防作业补贴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作与政策宣传。实行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贴政策有利于促进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对稳定我县粮油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申请备案,确保补贴政策有序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申报、补贴面积核实及公示;要加强辖区内作业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尽量开展连片作业。局种植业发展专班种植技术服务小组负责技术指导、申报材料审查、补贴面积抽查等。

(三)规范与优化服务。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按照双向选择的要求,优化服务,适当降低作业服务价格;服从当地乡镇人员指导,努力扩大服务面积;加强作业人员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推进科学用药,切实提高安全用药水平,防止人畜中毒和伤亡事故发生,并对作业安全负责;如实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补贴资格,并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补贴。

联 系 人:陈 兰(局种植业发展专班种植技术服务小组)

联系电话:0577-63721534  


附表:1.2024年平阳县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申请表

2.2024年平阳县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备案表

3.2024年平阳县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确认单

4.2024年飞防作业病虫害防治记录表

5.2024年       镇(乡)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

6.2024年平阳县        镇(乡)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公示

7.2024年平阳县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飞防服务公示表  

8.公示证明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附表1  

2024年平阳县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

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申请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作业范围


作业人数

植保无人机

无人机型号


所在地乡镇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2024年平阳县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备案表 

一、基本情况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二、防治人员(人)

从业人员数

其中

固定从业人员

植保技术员

无人机飞手

参加保险人员






三、植保器械及防治能力(台/套、亩)

植保无

人机

喷杆喷

雾机

风送喷雾机

担架喷雾机

其他器械

合计

日作业能力








四、统防统治面积(亩)

作物名称

水稻

小麦

油菜

玉米

早稻

连晚

单季稻

小计

防治面积








其中自有面积








五、参加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机构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注:植保技术员是指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的植保及相关专业人员、具有与植保相关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参加过植保部门技术培训的人员。植保器械日作业防治能力参考:植保无人机约150-800亩(10L约为150-200亩,20L约300-500亩,30L约600-800亩);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约150-180亩 ;担架式喷雾机约80-120亩 ;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约20-30亩。

附表3 

2024年平阳县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

病虫害飞防作业确认单

服务组织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农户姓名


联系电话


农户身份证号码


稻作类型

或作物名称

早稻(   ) 连作晚稻(   ) 单季稻(    )

小麦( ) 玉米( ) 油菜( )

作业时间

月    日

作业地点

镇        村

实际作业面积

实际收费

元/亩

防治对象


天 气


防治


药剂

药剂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每亩用量

(毫升或克)

亩药成本

(元)

备注


























合    计




农户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服务组织(盖章):

填 表 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1、稻作类型、小麦、玉米、油菜选择在( )中打“√”;2、如不在防治适期内作业,要在备注栏中写明原因;3、防治一次填一张作业确认单,拍一张田间作业照片。

附表4 

2024年飞防作业病虫害防治记录表


一、基本信息

种植主体


联系电话


地址


作物名称

作物品种

种植面积

播种时间

种植方式






二、防治记录

防治日期

药剂

(成分、含量)

亩用量

作业面积

施药方式

备注




































































附表5   

2024年       镇(乡)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

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序号

服务对象

(农户姓名)

作业地点

(村)

作物

名称

种植面积(亩)

作业时间

(月/日)

作业面积

(亩)

备注

























































































合    计





乡镇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服务对象是小散户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作物名称填水稻(早稻、晚稻)、小麦、玉米、油菜。

附件6


2024年平阳县      镇(乡)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

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农发〔2023〕  号文件),现将      镇(乡)域内                   开展实施的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的面积(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技术服务小组:                   ,

镇乡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



公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7

2024年平阳县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

飞防作业服务公示表

服务组织名称 (盖章):                           

序号

服务对象

(农户姓名)

作业地点

(镇、村)

作物

名称

种植面积(亩)

作业次数(次)

累计作业面积

(亩次)































































































































合    计




附件8


公示证明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植保服务组织2024年开展实施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亩,累计飞防作业面积    亩次。该服务组织飞防作业面积等数据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我镇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

特此证明。



平阳县××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抄送:温州市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管理站。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