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
办理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十七条
受理机构:平阳县植物检疫站
受理地址:昆阳镇人民路71-79号农业大楼
办理时限:一个生产周期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浙财综字[2006]142号,货值比率收费
办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产地检疫申请书
办理程序:
1、受理;
2、县植物检疫站组织人员检疫;
3、检疫合格的,发证。
联系电话:6372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