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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信息]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09、B10合并地块等三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4)第10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09、B10合并地块等三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
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09、B10合并地块
34745 m2
住宅、批发零售(允许分割出售)
1.0~2.61
不超过30%
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五通
15635.25
3200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14、B15合并地块
48246m2
住宅、批发零售(允许分割出售)
1.0~2.0
不超过30%
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五通
21710.7
4350
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B16、B17合并地块
47336m2
住宅、批发零售(允许分割出售)
1.0~2.0
不超过30%
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五通
21301.2
4300
   三、竞买对象:
   竞买人必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报价以10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20万元及以上。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六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20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挂牌须知),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阳工行营业部;账号:1203283009049013987
   开户银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0006666
   开户银行: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平阳支行;账号:8010001201900566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已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8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挂牌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22日15时(工作日),挂牌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平阳县滨海新区建设管委会         13958967075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