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6〕214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平阳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三、灾害分级 (一)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二)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三)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四)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监测预警 (二)预警预防行动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二)分类响应 (三)先期处置 (四)信息报告 (五)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六)扩大应急 (七)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救济救灾 (二)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三)基础设施恢复 (四)灾后重建 (五)保险理赔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二)资金保障 (三)通信保障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五)电力保障 (六)物资装备保障 (七)治安保障 (八)避灾场所保障 (九)医疗卫生保障 八、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与演练 (二)调查评估 (三)奖惩 九、附则 (一)名词说明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三)解释部门 (四)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为了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平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修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界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和县人武部分管负责人(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总指挥)。 成员:县应急办、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县风景旅游局、温州鳌江海事处、县供电局、武警平阳县中队、中国电信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平阳分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办: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部队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办文办会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县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武部:组织指挥有关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平阳境内遂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 武警平阳县中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统筹安排防灾用电。 县商务局: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校园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县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调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汇总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受灾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工地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沟通、联系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做好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协调和组织水路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 温州鳌江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船舶交通,组织开展水上搜救工作,保障人员和物资海上运输的安全。 县农办(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做好抗灾救灾柴油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做好抗灾救灾油料等物资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风景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务人员疏散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县发改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商品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县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中国电信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平阳分公司:负责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三)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应急办、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期间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县应急办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实施气象、交通、供电、农业、林业等主要成员单位的联合办公。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是: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省人民政府划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2个以上设区市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2个以上设区市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2个以上设区市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10℃以下。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3.造成省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省内主要火车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民航运输中断,省内主要民航机场长时间关闭,大量航班取消。上述情况致使省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省内各主要城市,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省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省电网、华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省内重要城市大范围的市内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省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二)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2个以上设区市范围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2个以上设区市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2个以上设区市范围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8℃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省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省内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者民航运输部分中断,省内主要民航机场关闭,当日大量航班延误或取消。上述情况致使省内或与省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情况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省内各主要城市,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省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30%以下;或一个设区市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省内重要城市部分城区的市内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省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三)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某一设区市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铁路运输秩序,境内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者民航运输秩序混乱,境内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上述情况致使本市境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城市,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某一设区市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某一设区市境内主要城市大范围的市内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某一设区市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协调处置的。 (四)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某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某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某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的。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监测预警。 1.县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具体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实施。 2.县供电、交通运输、海事、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3.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二)预警预防行动。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县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视情宣布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关键期,县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影响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县供电、交通运输、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3.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Ⅱ级、Ⅲ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在省、市指挥部的指挥领导下,组织协调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县气象部门汇报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县公安、交通运输、供电、通信、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林业等部门分析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县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县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2.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时,县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通报成员单位。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由本级指挥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雨雪冰冻围困群众。县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视情给予应急支援。 (二)分类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县气象、交通运输、海事、供电、通信、农业、林业、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三)先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供电、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信息报告。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5小时内将本地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5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在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或市指挥部。各地、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五)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对外发布。 2.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等信息,由县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雨雪冰冻灾情的,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交通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电信114或手机短信平台等统一发布。 4.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雨雪冰冻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发布。 (六)扩大应急。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县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应急救援,联系驻平部队支援抢险救援行动。当事态扩大,无法有效控制时,县指挥部或县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县(市、区)给予支援。 (七)应急结束。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人民政府或县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救济救灾。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县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三)基础设施恢复。县供电、交通、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等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四)灾后重建。受灾后,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五)保险理赔。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驻平部队支援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实施。 (二)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三)通信保障。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四)交通运输保障。县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五)电力保障。县供电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六)物资装备保障。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县交通、住建、综合行政执法、供电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七)治安保障。县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八)避灾场所保障。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九)医疗卫生保障。县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的技术指导工作。 八、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与演练。 1.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县指挥部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二)调查评估。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奖惩。对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名词说明。所有气象数据为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或气象台站预报数据。道路结冰是指等级公路结冰。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应急办、县气象局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平阳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平政办〔2013〕156号)同时废止。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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