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平阳  > 统计公报

1-7月平阳县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同比增长14.4%


1-7月平阳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25.13亿元,同比增长14.4%,比上年同期下降5.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9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6位。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上半年城镇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5.90亿元,同比增长16.0%,乡村限上消费品零售额3.51亿元,同比增长27.9%。

按行业分,限上批发业零售额2.34亿元,同比增长78.2%;限上零售业零售额14.35亿元,同比增长10.9%;限上住宿业零售额0.16亿元,同比下降27.9%;限上餐饮业零售额2.55亿元,同比增长29.6%。

按商品类别分,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中西药品类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215.6%、66.5%和61%;汽车类和石油及制品类呈负增长,同比分别下降11.2%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