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国土局(海洋与渔业局)发国有建设用地(海域)出让函 2、中心接受公开交易委托 3、根据要求(如设底价)组织专家现场踏勘 4、中心发布招标、拍卖或挂牌公告 5、根据需要组织招标、拍卖或挂牌咨询答疑 6、编制出让文件,供竞买人下载、领取 7、组织报名申请 8、竞投或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接受竞投或竞买申请并对竞投或竞买人资格审查 9、中心组织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 10、发出《中标确认书》或《成交确认书》 11、买受人凭《中标确认书》或《成交确认书》与国土局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2、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其他竞买人退保证金 13、资料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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