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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阳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旅游企业:

  根据《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总体预案(修编)》和省、市旅游局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防台方针,共同做好全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现将《平阳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附件1:平阳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附件2:平阳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重特大汛情组织分工

  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附件1

平阳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不断提高我局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因台风、暴雨、洪涝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险情,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突发自然灾害救援工作,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旅游业造成的损失,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建设厅防台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总体预案(修编)》。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成立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成如下(具体资料见附件2):

  组长:王积文

  副组长:蒋志坚

  成员:质量监督科全体人员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设在局质量监督科,具体负责和协调全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实施。值班电话:63739398,传真:63739308。

  2.1.2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各星级饭店、旅行社及相关景区(点)设立安全保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企业防汛、防台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指挥防汛、防台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2)在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防汛防台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期、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汛期、台风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应急措施。组织本系统实施防汛、防台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旅游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和有关部门监督各相关旅游企业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区(点)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游客及相关旅游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在县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乡镇和部门为旅游团队和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

  2.2.2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落实领导小组的指令和决议,具体协调相关旅游企业的防汛、防台工作,收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2)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抗台的组织协调、信息传达及后勤保障工作,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落实工作经费。

  (3)负责检查各旅游企业的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指导各旅行社调整台风期间团队的旅程安排,督促已外出团队做好防御措施;指导各星级饭店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联合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指导各景区(点)做好危险地段等部位和基础设施的防台抢险工作、防汛防台期间游客疏导和撤离工作。

  2.2.3各旅游企业防汛防台领导机构职责:及时掌握、报告汛情、险情和灾情,提出防汛、防台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在县、乡镇政府领导下,积极组织协助相关乡镇和部门为旅游团队、旅游者等提供各种救援。

  3、 预警及响应工作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发布防汛防台预警。

  3.1响应级别

  按防汛、防台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V级)、、、红色汛情预警(I级)等四级。黄色汛情预警(III级)橙色汛情预警(II级)

  3.1.1蓝色汛情预警(IV级),符合以下其中一条或多条: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

  (3)潮位:鳌江站3.94—4.32米(85高程)

  3.1.2黄色汛情预警(III级),符合以下其中一条或多条: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或者任意连续三小时最大降雨量50—1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潮位:鳌江站4.32—4.6米;

  (4)沿海最大风力8-11级。

  3.1.3橙色汛情预警(II级),符合以下其中一条或多条: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或者任意连续三小时最大降雨量大于10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300毫米;

  (3)潮位:鳌江站4.60—4.82米;

  (4)沿海最大风力大于11级。

  (4)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和市旅游局的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3.1.4红色汛情预警(I级),符合以下其中一条或多条: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大于300毫米或者任意连续三小时最大降雨量大于15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500毫米;

  (3)潮位:预测初一、十五前后天文大潮与台风和暴雨三碰头,潮高4.8米以上;

  (4)沿海最大风力大于13级。

  3.2应急响应

  3.2.1蓝色汛情预警(IV级)应急响应:

  (1)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防汛、防洪、防台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发出对防汛、防洪、防台情况通报,各旅游企业做好相应防汛、防台准备。

  (3)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和市旅游局下达的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3.2.2黄色汛情预警(III级)应急响应:

  (1)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防汛、防台会议,认真分析汛情、雨情和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2)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防汛、防台通知,要求适时启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3)各旅游企业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汛情、雨情和台风发展趋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和市旅游局的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3.2.3橙色汛情预警(II级)应急响应:

  (1)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防汛情、雨情和台风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汛情、雨情和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汛情、雨情和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汛情、雨情和台风工作要求。

  (2)提高汛情、雨情和台风发展趋势监视密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本系统防汛、防台的准备情况。

  (3)各旅游企业立即按照防汛、防台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防汛、防台指示。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相关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检查防汛、防台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县旅游局。

  3.2.4红色汛情预警(I级)期间:

  (1)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坐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工作;主持召开防汛、防台紧急工作会议,分析汛情、雨情和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各旅游企业应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汛、防台紧急通知。

  (2)密切监视汛情、雨情和台风发展趋势,作出汛情、雨情和台风趋势报告,收集相关旅游企业防汛、防台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各旅游企业有条不紊地进行防汛、防台工作。

  (3)各旅游企业传达贯彻县旅游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防汛、防台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相关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4)按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和市旅游局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3.3重特大汛情组织分工

  重特大汛情时,局成立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统计组、信息报送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抢险救灾组由质量监督科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险情、灾情调查;②组织、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救灾;③指导灾区人员和财产转移。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照明、镐铲、麻袋、绳索等抢险用品;②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③组织救灾物资的配备运送;④做好抗台救灾人员的生活安排。

  综合统计组由风景管理科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防汛抗台动态;②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

  信息报送组由旅游信息中心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主要职责:编写防汛抗台简报,及时汇报灾情和救灾情况。

  3.4响应结束

  县防指发布汛情、雨情和台风警报解除信息。

  4、保障措施

  4.1通讯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抗台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4.2交通运输保障。车辆保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派。

  4.3经费保障。防汛抗台工作所需经费在本局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

  4.4宣传、培训保障。加强防汛抗台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演练培训和有关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善后工作

  5.1恢复

  (1)台风过后,指导和部署各旅游企业落实防台抢险工作。

  (2)保持与各旅游企业和上级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分析灾情、及时处置并上报上级部门。

  (3)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受灾区,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和慰问。

  (4)指导各旅游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旅游景区设施尽快恢复;认真检查受灾区的住房、游客中心和景区设施,保证工作人员住房安全,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严防出现次生灾害;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5.2奖惩

  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工作要求

  (1)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立足部署在先,防御在前。要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根据汛情、雨情和台风进展情况,及时启动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2)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将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与气象、防汛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情况,台风来临之前,旅行社停止所有受台风影响地区的旅游活动,已经安排活动的旅行团要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4)各星级酒店要做好住店游客的安全劝导工作,为客人提供温馨服务,台风期间尽量不外出;加固户外广告、检查机电抽水设备,地下室做好防漏水、防洪涝工作,减少财产损失。

  (5)各旅游景区(点)做好防范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全面巡查,及时排除险情,及时疏散游客,在入口处发布台风消息,适时关闭。

  (6)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情况和事故灾害损失情况的报送。

  7 、附则

  本预案由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制定与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平阳县旅游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姓名

职务

电话(办)

手机(虚拟网)

组长

王积文

局长

63739061

13906774179(664179)

副组长

蒋志坚

副局长

63739062

13868503288(588333)

成员

游兆飞

质量监督科科长

63739398

13606770952(660952)

王鸣

质量监督科副科长

63739398

13758818658(538658)

杨克宣

质量监督科办事员

63739398

15314838733

周德双

质量监督科办事员

63739398

13567719482(669482)

陈小妃

质量监督科办事员

63739398

13868538359(698359)

附件3

重特大汛情组织分工

  一、抢险救灾组(5人)

  组长:蒋志坚

  成员:游兆飞王鸣杨克宣周德双

  二、后勤保障组(5人)

  组长:林存玺

  成员:林霞黄蒙蒙杜素文金苗苗

  三、综合统计组(5人)

  组长:盛启勋

  成员:徐呈飞毛海棠何莉乐郑万虞

  三、信息报送组(5人)

  组长:冯绍喜

  成员:陈正印郑方选郭新蔚黄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