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温政教督〔2018〕10号)精神,决定开展平阳县2019年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工作,促进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办学内涵,提高保育保教质量;鼓励幼儿园争先创优、做强做大,加快幼儿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和幼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定对象及时间 (一)评定对象: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 (二)评定时间:2019年10月14日—28日。 三、评定实施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 四、评定内容与办法 民办幼儿园星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条件保障、保育教育、队伍建设、园务管理、安全卫生和办园绩效等内容,合计21条指标。根据市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2019年的民办幼儿园星级评定重点选择B1、B2、B5、B8、B11、B12、B13、B14、B15和B21等10项指标进行现场评估,满分合计90分;其余11项指标根据幼儿园等级加权赋分,一级、二级(预二级)、三级和准办级赋分权重分别为0.95、0.85、0.65和0.60(具体评定标准见附件1)。 星级评定等级认定使用计分制,总分为 200 分,得分在 180分以上的为五星级幼儿园,得分在 160-179 分之间的为四星级幼儿园,得分在 120-159 分之间的为三星级幼儿园,120分以下,不定等级。被认定为五星级的幼儿园须经市教育局最后复核确认。 各项指标的评分办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达标加分制,达到规定要求的为A(满分),达不到要求的为D(0分)。第二类是等级加分制,每一项单独分成 A、B、C、D 四档或 A、C、D 三档等第并计分。各项指标按权重(即 A 为 100%、B 为80%、C 为 60%、D 为 0)赋分后,换算为累积分数。 五、评定程序 (一)幼儿园申报 民办幼儿园需认真对照办学水平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填报申报表(附件2)与相关工作用表(附件3),做好台账整理和自查自评报告撰写。评估前,申报材料在幼儿园公示一周。 (二)评估认定 星级评定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台账与面向师生家长社会的问卷调查、分析评议等方式进行,在广泛采集评估信息和汇总评议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赋分,根据分数确定星级。 (三)结果公示 县教育局将星级幼儿园评定结果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予以认定,并将最终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大社会各界对民办幼儿园办学的监督力度。 六、星级管理 星级认定或晋升每年一次。对评上相应星级的幼儿园,县教育局每三年进行一轮复审,复审通过的幼儿园可保持原先星级;没有通过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作降星处理或取消星级幼儿园称号。 星级幼儿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降星处理或取消星级幼儿园称号: (一)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二)家长投诉多,经查实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 (三)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情节恶劣的; (四)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 (五)因幼儿园管理责任,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严重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被上级部门查实且情节严重的; (七)其它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七、其他事项 (一)台账资料要求:每个B级指标一个文件夹(盒),每个文件夹(盒)里的材料按《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标准》里对应指标的要求准备。过程性档案材料需提供三学年(2016、2017、2018),结论性档案材料只需提供当学年。纸质台账资料和电子台账资料均可。部分指标涉及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培训证书、健康证、上岗证等要求,须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二)评定现场须提供申报表、幼儿园自查自评报告、幼儿园发展规划、指标自评表、工作用表,一式5份。 (三)具体评定时间由评估组长与幼儿园联系确定。 (四)评定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执行。 附件: 1.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标准 2.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申报表(含指标自评表) 3.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工作用表 4.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5.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报告格式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平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