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涉农补贴  > 农业农村政策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服务指南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年8月                实施日期:2018年8月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个人向注册机关申请乡村兽医登记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修订,201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可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兽医管理工作。

(三)《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第六条:国家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1.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2.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3.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4.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四、受理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五、决定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

(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三)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

(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办事材料信息表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是否容缺

受理标准(审核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

1

A4

必要

内容真实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需要本人到场填写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A4

非必要

内容真实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学历证书、执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明任一个

培训合格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A4

非必要

内容真实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学历证书、执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明任一个

学历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1

A4

非必要

内容真实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学历证书、执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明任一个

申请人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或复印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身份证明A4,照片1寸

必要

内容真实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3、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1寸照片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或复印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2

身份证明A4,照片1寸

必要

内容真实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3、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二)办事情形与办事材料对应表

办事情形类别序号

办事情形类别名称

具体情形编码

具体情形

情形材料列表(打√的为每种情形需提交的材料)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

学历证明

1

是否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

101





102




2

是否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201





202




3

是否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

301





302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0577-63735038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审批中心大楼1楼136号窗口

邮箱:511564427@qq.com

传真:0577-63711504

网址:http://wzpy.zjzwfw.gov.cn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和受理工作,受理后将全部申请材料转送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即日内完成业务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四)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乡村兽医登记证。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乡村兽医登记证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送达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或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63735038

网上咨询:http://www.zjzwfw.gov.cn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12345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审批中心一楼136号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7:3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63735038

网上查询:http://www.zjzwfw.gov.cn


附录1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码


从业区域


从业地点


教育情况

时 间

毕业学校

学 历

专 业













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时 间

证书类别

发证单位










培训情况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示例)

姓 名

张三

性别

出生年月

x年X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330XXXXXXXXXXXXXXX

居住地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

联系方式

135XXXXXXXX

登记时间

X年x月x日

登记证号码

浙绍虞村兽医第xxxx号

从业区域

章镇镇

从业地点

章镇镇

教育情况

时 间

毕业学校

学 历

专 业

X年X月-x年X月

Xx职业技术学院

中专

兽医









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时 间

证书类别

发证单位










培训情况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人员需要乡村兽医登记?

答: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

二、乡村兽医开展诊疗活动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不得在城区从业。

三、乡村兽医登记证有效期多久?

答:乡村兽医登记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申请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