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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平阳县水头镇一中西侧A地块9#楼联建房等两个工程检查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各分局(所):

我局在对水头镇一中西侧A地块9#楼联建房、平阳县火化殡仪馆改建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中发现,项目人员履职不到位、存在多处安全、质量问题。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水头镇一中西侧A地块9#楼联建房,施工单位平阳县万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亦岳)、监理单位浙江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时领),建筑面积:3705平方米;平阳县火化殡仪馆改建提升工程(EPC项目),设计单位浙江众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剑锋)、施工单位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祥云)、温州市林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燕),建筑面积:5548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水头镇一中西侧A地块9#楼联建房,主要问题:

1.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多次不在岗。

2.监理单位总监履职不到位。

3.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井口防护未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升降机安全门不规范。

4.门卫值班制度未落实,施工用电不规范

(二)平阳县火化殡仪馆改建提升工程,主要问题:

1.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在岗。

2.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在岗。

3.监理单位专监、监理员不在岗。

4.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

5.钢筋棚开关箱未设置,分配箱未重复接地,个别漏保下接多路电线;总配电房漏保系数不匹配,pe线未接地。

6.基坑支护方案未提供,泥浆池未设防护。

7.“无欠薪”六项制度未落实:民工工资专户未开设、保证金未缴纳,无劳务用工合同、无维权告示牌、无考勤表、花名册等。

综上所述,经研究决定,责令上述两个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立即整改并回复我局及有关单位;并对设计单位浙江众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剑锋),平阳县万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亦岳)、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祥云),浙江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时领)、温州市林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燕),等五家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希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加强人员履职情况,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加强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及时消除实体质量隐患,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施工质量水平。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