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 根据(建村发〔2018〕347号)、(浙建村〔2020〕57号)从2019年起,对全省各地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等4类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开展即时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条件。省财政按照户均15000元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即时救助。按照“当年改造、次年补助”的方式实施,各县要根据实际统计户数,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乡镇也应根据财力情况和以往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补助情况,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切实解决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问题。 综上,县财政本次安排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对象为43户(平住建〔2020〕80号),户均1.5万元,补助资金共64.5万元,其中3户黄娥翠、钱仁会、徐新用取消救助资格(平住建函〔2020〕103号、108号)。本次补助对象40户,户均1.5万元,补助资金共60万元,该笔资金在平财追〔2020〕22号追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经费中列支。 现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发〔2012〕263号)文件要求按照分类补助标准,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划分, C级危房修缮每户补助10000元以下,D级危房新建户及无房新建户(包括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每户补助15000元以上。 经统计,40户中C级危房修缮23户,D级危房拆新建11户,无房户新建6户。根据省有关文件中“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对象解决最基本住房”的“三最”原则,结合我县2020年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县的 C级危房修缮户每户补助10000元,23户×10000元=230000元;对D级危房新建户及无房新建户每户补助21764.7元,17户×21764.7元=369999.9元,。 现将县财政补助资金599999.9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在补助资金到账后,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以转账方式拨付到危房改造对象“一卡通”账户,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20年度平阳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县级补助资金名单 2. 2020年度平阳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县级补助资金汇总表及银行账号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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