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2020〕213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项目的通知》(浙妇〔2018〕23号)和《关于在26个加快发展县建设100个规范化儿童之家的通知》(浙妇〔2020〕6号),鳌江镇联南村,萧江镇文华村,万全镇万都村,麻步镇振贤村,腾蛟镇凤巢村五家儿童之家已经完成打造并投入使用。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儿童之家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每个建设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金10万元(具体见附件)共计50万元,资金从浙财社【2020】19号“2081001儿童福利”中支出,用于儿童之家设施配置。请各建设单位充分用好、用实此项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0 年浙江省 26 个加快发展县规范化儿童之家建设单位名单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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