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于7月28至8月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行动共检查了14个在建工程,从检查情况来看,本次抽查的工程项目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比较规范,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可控。 二、存在问题 1、外脚手架安全网破损未及时修复,悬挑架底层钢梁部位封闭不到位,内立杆与外墙空隙过大处封闭隔离措施不到位,个别转角处立杆缺失,部分脚手片铺设不严密、破损严重,部分转角处拉结点缺失。 2、支模架扫地杆设置不到位,剪刀撑设置不足,个别位置存在与脚手架混搭现象。 3、电梯井、后浇带、基坑、预留洞口等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 4、部分施工机具临时用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开关箱配置过少、电缆拖地。 5、生活区管理不到位,个别板房不符合消防要求,个别宿舍内存在“三合一”现象。 6、施工单位个别备案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台账不齐全。 三、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经研究决定,对施工现场人员严重不到位、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松懈、存在较多隐患的工程予以处理 ,处理意见如下: 1、对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旭寅)、浙江坤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钟昌幸)、浙江天瑜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汉成)、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余和平)、浙江瑞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凌育椿)、温州中吉建设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林功余)、浙江辉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方素环)、平阳县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丽君)等八家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2、对浙江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左年平、胡盛勇)、浙江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纯兴)、浙江正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栾春雷)、浙江建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安金)、浙江中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映志)、平阳县瓯南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华龙、芮海生)等六家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3、对平阳县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丽君)单位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三个月(期限:2020年8月24日—2020年11月23日)。 希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安全各项管控举措,力促我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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