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证和安置认证书年检及抵扣申请
一、办理年检:
一般企业应携带残疾职工残疾人证、就业证、安置认证书、上年度未职工工资表原件及社保缴费清册,合同到期者,需续签劳动合同并报县残联备案。福利企业的,应携带温州市福利企业四表一册材料。
二、办理抵扣:
尚未办理残疾人就业证、安置认证的,应携带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残疾职工残疾证、上年度未职工工资表原件及残疾职工社保缴费清册。
三、逾期不办理的,将不予抵扣当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年检时间:每年四月底
五、地址:平阳县雅河路残联综合大楼,联系电话:0577-631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