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把我们的‘新农合’直接转换为职工医保。今后再也不用每年缴费,而且还能享受更多的优惠。”近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退休业务的黄女士高兴地说。 自4月初启动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业务办理以来,我县已办理400多件。“这项业务实施后,可以让之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退休后转为职工医保,并且一次性补缴可以减少费用、减轻负担。”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对于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不享受退休待遇,也就是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每年还要继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用,才能享有居民医保的报销待遇。同时,和职工医保相比,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少得多。此外,以前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需要缴纳全部的费用,现在可以将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年限折算成职工医保,为居民节省费用。 根据我县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医保补缴折算的条件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参保或曾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与职工医保缴费未完全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参加职工医保累计最低缴费年限应满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职工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按缴费当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按5年折1年的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折算后交费年限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有意向参保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一次性补缴业务,终生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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