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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十七)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8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食品标签、水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平阳县丽兴超市销售的1批次水吉酸菜食品标签项目不合格。

2. 平阳县丽兴超市销售的1批次碳烤鱿鱼丝水分项目不合格。

3. 平阳县春晖年糕厂生产的1批次年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4. 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流心芒果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5. 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流心榴莲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

6. 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流心芒果酥(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7. 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流心芒果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8. 杨春尧销售的1批次千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四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六).xlsx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