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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申报实施金线莲种苗驯化及林下 仿野生栽培项目的通知(平资规发〔2021〕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金线莲栽培技术水平和品种品质效益,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21〕9 号)要求,2021年我县计划组织实施金线莲种苗驯化及林下仿野生栽培项目。现将项目公开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域内从事林下金线莲种植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家庭林(农)场等经营主体。

种植基地条件:海拔为100-800米,坡度应小于20度,冬季平均气温不宜连续5天低于10度,生长在10年以上适应本地气候、有自然溪水流经的常绿阔叶林地、常绿针叶林地和毛竹林地,单块实施面积不小于20亩;林地使用权(或经营权)清晰,权属无争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以实施金线莲种苗驯化及林下仿野生栽培为重点,总补助金额不超过120万元。具体内容有:

(一)生产栽培管理。以良种培育、栽培管理等相关环节为主,项目资金支持优质种苗、肥料、药品等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管理。

(二)生产条件提升。以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为主,项目资金支持生产用房、作业道路、蓄水池、喷滴灌等相关设施建设,支持小型生产加工机械、监测检测检验仪器、疫病防控器材等相关设备采购配备。

(三)技术推广示范。以技术推广、模式推广、技术培训等为主,项目资金支持技术推广培训、成果展示等相关费用。

三、申报办法

以“公开、公正、自愿”为原则,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编制实施方案,经乡镇审核同意后,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由县林业技术推广指导和森林资源保护站受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联合审查,采取审阅实施方案、实地踏勘和联合会商等方式,审查结果经公示后后确定实施主体名单。

申报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15日。

联系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慧,联系电话:18858745040(665040)。

附件:平阳县金线莲种苗驯化及林下仿野生栽培项目实施申报表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31日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

平阳县金线莲种苗驯化及林下仿野生栽培项目实施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