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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阳县第六届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培养和选拔骨干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构建有梯度的骨干教师队伍,助推“学在平阳”品牌打造,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21〕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平阳县第六届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班主任)。

已获县“三名”及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评选。

已获县“三坛”、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及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县级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评选,但可以参加市级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届骨干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80人,具体名额视报名情况而定。

三、评选条件

(一)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必备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如发生有偿带生等有悖师德行为,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原则上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优秀的教师(评选条件同时具备四项)可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4.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论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会运用于教学。

6.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学期教学考核等次近四年达1次优秀、3次良好及以上。

(二)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必备条件外,还应在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项:

1.教学效果好,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或在县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2.指导学生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培养的学生具有创造才华,在县级及以上科技活动、文学创作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3.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或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竞赛中获县二等奖或体育运动会前6名及以上奖项。

4.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案例、课题评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或主持、执笔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校本课程(选修课程)、教学参考资料编写。

5.应邀在县级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讲座;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6.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评比、教科研活动中获奖。

7.获得县教坛新苗荣誉称号。

8.教学常规考核结果近四年达到3次优秀。

(三)平阳县骨干班主任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必备条件1至4项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l.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尊重学生,关心班级每一位学生成长;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有成功转化案例;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

2.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现任班主任。

3.有较高的班集体管理水平,在学生、家长和教师中有一定的威信。注重与家长、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4.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5.担任班主任期间,所任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6.取得心理健康教育C证及以上。

7.具备以下条件的,评选时应给予倾斜:所带班级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所带班级在文体比赛集体项目中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原则

(一)骨干班主任不少于总名额的30%。

(二)农村学校教师参评的通过率不低于城镇学校。

(三)思政课参评教师的通过率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

(四)至今未有县“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农村学校,对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师但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以破格申报参评。原则上每所农村学校至少有1名骨干教师。

(五)以下三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1.在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表现优秀且仍在乡村任教的教师;2.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以上教师;3.在新冠肺炎防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嘉奖表扬的教师。

(六)评上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则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五、评选办法

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评选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办法,重点考察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

推荐和评选的基本程序为:

(一)组织申报。各学区、直属校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推荐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人选,并组织填写《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评审综合表》(附件3)和《平阳县骨干班主任评审综合表》(附件4)。

(二)征求师生意见。广泛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学校师生意见,并组织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育人效果、互助精神等。

(三) 下达推荐指标。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以学区、直属校为单位按一定比例下达推荐指标。学区、直属校组织初评,并根据推荐指标经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

(四)业务能力考核。通过初评的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通过课堂教学形式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现场考核。

(五)组织评选。县教育局成立考核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评审,确定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名单和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推荐名单。

(六)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平阳县第六届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

各学区、学校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推荐条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六、时间安排

(一)5月12日前,学校、学区初审上报。

(二)5月19日前,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并下达推荐指标。

(三)5月24日前,学区、直属校组织初评并上报推荐名单。

(四)6月10日前,县教育局完成考核、评审工作。

七、材料报送

1.申报对象填写《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评审综合表》(附件3)和《平阳县骨干班主任评审综合表》(附件4)一式1份;并以综合表为封面,按所填内容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上报各学区、直属学校。

2.各学区、直属校填写《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5)和《平阳县骨干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6)一式1份加盖公章,并于5月12日前将评选材料上报到县教育局。并按Excel文件格式报送电子稿。

3.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材料报送到县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陶建敏;联系电话:661217(教育网),邮箱:tjm@pyjy.cn。骨干班主任评选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联系人:温正超,联系电话:675220(教育网),邮箱wzc121121@163.com。

八、其他要求

1.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中农村山区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占一定比例。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要适当兼顾文化学科与技能综合学科的平衡,向小学科(特别是实施新课改后增设的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程等学科)教师倾斜。

2.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所在学区统一推荐。

3.符合申报温州市第六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教师可以直接申报,申报材料参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21〕27号)(附件7);符合申报温州市第六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教师,但未获得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的教师可市县兼报。

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

          2.平阳县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

          3.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评审综合表

          4.平阳县骨干班主任评审综合表

          5.平阳县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6.平阳县骨干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

          7.《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21〕27号)

平阳县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政〔2021〕142号关于开展平阳县第六届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