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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教师违规带生补课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随着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开始,县教育局近日连续接到网络举报平台、来电来访等多种渠道举报,反映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带生补课的投诉。主要举报在职教师个人或与科任教师在家、租房违规补课,动员、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集体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等。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规带生补课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防止违规带生补课现象反弹,现就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参与违规带生补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始终保持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带生补课的高压态势,各地各校要立即再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六个严禁”要求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精神,严格执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温教人〔2019〕51号)和《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阳县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带生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教监〔2019〕230号)等有关规定,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抵制并杜绝违规补课行为,不组织或参与违规带生补课,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上课。

二、严格督查整治。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工作纪律,务必在7月6日前完成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特别对可能存在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的教师,要重点排查、重点教育,要结合本校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有悖师德的行为发生。对参与违规行为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严令马上停止一切违规补课行为,已收取费用的必须全部清退,未收取费用的一律不得收取。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小组,将从7月6日开始采取明查暗访、核查举报等方式,彻查违规补课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实的从事违规带生补课的教师,以及违规开展文化课补课的社会培训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速处理,绝不姑息纵容。切实落实各学区、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执纪,加大执纪和通报力度。由学区、学校、幼儿园自主查处的,年度考核予以加分;由县教育局查实的,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将对所在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