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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城市运行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服务项目询价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城市运行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平阳县城市运行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服务项目

二、工作范围

平阳县行政区划内重要的城镇发布区域,包括昆阳镇、敖江镇、万全镇和海西镇等建成区范围组成(见附图),面积约65Km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投标标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城市地面塌陷案例库

编制地面塌陷案例库。根据城市路面塌陷事故快报情况,积极配合县城市运行专委会开展城市地面塌陷地质调查与原因分析,不断补充更新案例库。

2、编制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

全面梳理辖区内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以软土、饱和砂土、暗河暗浜、地下水、浅层气等分布发育状况为基础,分析研究城市主要环境地质问题,识别城市主要地质安全风险。根据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编制技术要求,完成平阳县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编制工作。

3、编制城市区域地面沉降风险图

充分利用已有InSAR监测、水准测量、基岩标分层标测量等成果,收集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城市建设、高铁及轨道交通沿线、海塘等地面沉降监测资料,系统分析地面沉降成因特征、发展趋势,考虑地面高程、地面沉降易发程度、累计沉降量、沉降速率、人口密度、建设用地占比等因素,完成平阳县地面沉降风险图编制。

五、项目工期

1、2021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地面塌陷案例库编制工作

2、2021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编制工作

3、2021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地面沉降风险图编制工作

六、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1、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25万元;

2、结算方式: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七、投标须知

(一)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单位名称


报价内容

平阳县城市运行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服务项目服务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志。报价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9:50时。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0号会议室(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3、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供应商未提供设备订购合同或施工能力承诺的;

(6)供应商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5、本次询价,未超过2家合格供应商响应的,应重新询价。

六、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采购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2天。

八、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2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 浩

联系电话:0577-58120803

党风廉政监督电话:0577-58120812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6日

附图:


平阳县城市运行地质风险防控范围图